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忽如远行客专栏之看张:胡适这面镜子
中国网 china.com.cn  时间: 2008-10-08  发表评论>>

1955年秋,张爱玲来到美国,很多书上说起她从大陆辗转到香港再到美国,都认为她是急慌慌地想逃离政治压力,却忽视了一点,张爱玲是一个“胸有大志”的人,她从小就梦想着,要比林语堂还出风头——林语堂风头出得那叫一个大,都出到美国去了,现在,她来了,可以刷新林语堂的纪录了。

1953年她就开始尝试用英文写作,1954年,英文小说《秧歌》在美国出版,得到评论界的极大赞赏,这应该给张爱玲注入了信心。虽然,眼下,她要忍受困窘的生活。

来到美国的第一个冬天,张爱玲居无定所,为节省开支,她搬到救世军办的带有救济性质的女子宿舍居住,那里的服务员是街上无家可归的酒鬼,落魄的胖太太赖在这里,打算终老此生了。这肯定不是一个体面的住处,外人听了要骇异,连住在这里的女孩子,提起来也要嗤嗤地笑,可以想象,张爱玲行走在这里时,心情绝不会像行文那样轻松幽默,还好,梦想还在,这是她对付困窘的武器。

她在香港时,曾寄给胡适一本《秧歌》,胡适是她从小的偶像,她是看着适之先生的书长大的,但是,张爱玲的性格里,并非没有“热衷”的一面,初出道时她郑重其事地携稿拜访周瘦鹃,小说发表后,又特地请他到家中吃茶;成名之后,跟老板说,为了宣传计,可以打出她是李鸿章的曾外孙女的旗号——以“不感到难受”为前提,她对这俗世的规矩,并不那么抗拒。

寄书给胡适,大约也有希望得到前辈褒奖以坚定信心,甚至希望前辈推介之意,如果有,这个愿望是实现了,胡适先生对她这部作品十分欣赏,逐行批注,此书后来在皇冠出版,扉页上也放了胡适先生的赞语。

胡适如此肯提携张爱玲,确实主要是欣赏,但还有一个不大为人所知的缘故,就是替父亲报张家的恩。当年胡适的父亲胡铁花刚出道,着急寻找门路,不知怎么的跑到张佩纶那里去。张佩纶一见之下,很看好这个年轻人,给他写了一封信,让他去找自己的朋友,吉林边务大臣吴大徵,胡铁花揣着这封信,来到冰天雪地的吉林,这是他仕途的起点。

胡适为张爱玲造势,若在当年的上海,是有一定力度的。但是,此刻,身在美国的胡适之,力道与当年不可同日而语,炎樱到外面去打听了,回来对张爱玲说:“喂,你那位胡博士不大有人知道,没有林语堂出名。”有次胡适跟她说起自己正在给《外交》杂志写文章,不好意思地笑笑,说:“他们这里都是要改的。”

胡适去张爱玲的住所看望过她一次,那样简陋的环境,他只是说好,张爱玲揣度不知他是表扬自己没有虚荣心,还是想起了自己的青年时代,他俩的谈话,总是这样花开一半的,还曾说起过某个话题,胡适脸色稍稍一暗,张爱玲马上捕捉到了,十分不安。

即使在异国他乡,面对这位非常欣赏自己的偶像级前辈,张爱玲也未敢多加亲近,距离也许是友谊的保鲜剂,他们一直保持着这样淡然的君子之交,避免了因过于亲近而生出的些微尴尬。

胡兰成有句话说得好,好的东西不是让人“安”,而是让人“不安”,但我还是觉得,真正好的东西,是让人先大“不安”,然后让人大“安”,胡适和张爱玲的关系,就没有这么一个转化,他俩不算很有缘分。

胡适之带给张爱玲的,更多的是一种心惊,美国的文化界对于中国文化如此隔阂,他们不了解五四运动的影响,冷落启蒙先锋胡适之,热捧擅长写闲适小品文的林语堂,这样的美国人,能够欣赏她张爱玲吗?

胡适就像一面镜子,照出了张爱玲在美国灰暗的未来,在那一刻,她就应该对未来有所预知,但她不愿意放弃,也不能放弃,她艰难地,在那个对于中国文化很隔膜的世界里,挣扎下去。

文章来源: 都市时讯 责任编辑: 雨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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