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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网网友: 匿名网友 IP:59.50.99.* 在“寄语‘两会’”中留言
“电动自行车的禁与放”
昨天中央新闻调查栏目播放了“电动自行车的禁与放”的调查情况,让人感慨万分。商家为了自身的经济利益“只要有市场、有需求我就生产”;老百姓一“方便出行,所以我要用”;老百姓二“电动自行车危险,希望禁用”;管理者“交通网络达不到要求,希望限用”等等。公说公理,婆说婆理,一句话就是为了自身利益。
关于“电动自行车的禁与放”,我谈几点意见:
1、电动自行车的定性是否合理。 这非机动车辆(自行车)是根据什么标准进行定性的?是根据速度,还是根据大小?是根据乘坐人数,还是根据动力源?
如果说自行车是根据速度和大小来确定的,那么多快的速度、多大的体积算是合理的;如果说是根据乘坐人数或动力源来定的,那么电动与汽油、煤油动力有什么区别?这么说麾托车也该定性为自行车了。
所谓“非机动车辆”应该是除人力以外,任何外来原因作为动力的都应该定为机动车辆,麾托车、电动自行车都不应该定为“自行车”。
2、电动自行车的大量发展,是给商家带来利益,但却带来的极大的安全隐患。因为电动自行车定性为非机动车辆,所以它是在非机动车道行驶的,但因它速度快、体积大,行人和真正的自行车得躲避它,不然会受到伤害。电动自行车就像是非机动车道里的老虎,人见人怕。现在因电动自行车造成的交通事故正在大量增加。
3、环境污染也是个问题。昨天新闻调查中说到,如果任随电动自行车的发展,那么很快全国将有1亿辆电动自行车在各道路上行驶,数目是惊人,如果按一个电动自行车的电池寿命是两年,那么10年左右,将有与我国人口数相当的费旧电池丢弃在全国各地,那将带来多大污染。
政府部门出台政策,不能光考虑少部分群体的利益,而应该考虑大局,应该鼓励老百姓使用自行车,既环保又可锻炼身体,再者政府要快速发展环保型公交车,解决老百姓出行难问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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