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任启兴委员的发言
——增加农民收入是新农村建设的关键
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,是中共中央总揽全局、与时俱进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。目前,推进新农村建设面临许多有利的条件和难得的机遇,一个关心农业、关注农村、关爱农民的社会氛围已经形成。许多地区在新农村建设方面已有不少有益的探索,无论是沿海发达地区还是中部地区或者西部欠发达地区,都积累了一些成功经验。
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,目前我国农业和农村发展仍然处在艰难的爬坡阶段,还存在着不少值得高度重视的问题,制约农业和农村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尚未消除,促进农民稳定增收的长效机制尚未形成,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明显滞后的局面并没有得到根本改观。其中最突出的就是农民增收问题。这主要表现在三方面:一是农民收入增长缓慢;二是城乡居民的收入差距在继续扩大;三是以粮食生产为主的纯农户收入增长更为困难。1978年城镇居民的人均可支配收入与农民人均纯收入差距为2.57:1,到2005年,这一差距扩大到了3.22:1。以宁夏为例,2006年宁夏农民人均纯收入2760元,全国平均水平是3560元,差距近1/3,南部山区农民人均纯收入只有1882元。解决好“三农”问题,说一千、道一万,眼下最紧迫的就是要千方百计地增加农民收入,这是解决建设新农村问题的根本落脚点。
增加农民收入,不单是农民自身的问题,而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,既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关键,也是“三农”工作的永恒主题,需要多方配合,全方位努力。结合工作实践,提出以下建议:
一、推进农业结构调整,挖掘农业内部增收潜力。要按照优质、高产、高效、生态、安全的原则,调整结构,走精细化、集约化的道路,让有限的土地等农业资源得到充分利用,发挥更好的效益。要适应市场抓调整,不断满足国内外市场日益增长的优质化需求,积极扩大优势农产品出口,提高农产品市场占有率。要突出特色抓调整,做大特色产品,大力发展名、优、缺、特产品,做强特色产业,提高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。
二、发展农村二、三产业,拓宽农民增收渠道。要积极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,在财政、税收、金融方面对龙头企业给予支持。继续扶持乡企发展,重点抓好体制创新,进一步理顺和明晰产权关系。引导农村集体企业改制,鼓励有条件的乡镇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。鼓励农村个体私营经济发展,繁荣小城镇经济。国家固定资产投资要继续支持小城镇建设,引导金融机构支持小城镇发展。
三、改善农民进城就业环境,增加外出务工收入。保障进城就业农民的合法权益,改善劳动环境,确保工资发放,逐步建立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。要保障农民工的土地承包权,进一步改革户籍制度。在农民工政策问题上要做到公平对待,使他们的贡献得到充分肯定,劳动得到充分尊重,权益得到充分保障,付出得到合理回报。
四、发挥市场机制作用,搞活农产品流通。多渠道培育农产品营销主体,积极推进有关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立法工作,支持经纪人队伍的发展。支持鲜活农产品运输,在全国建立高效率的绿色通道,改善农产品流通环境。扩大农产品出口,促进农民增收。
五、加大对农业和农村的投入力度,为农民增收创造良好的物质条件。为适应加入世贸组织的新形势,提升我国农业国际竞争力,必须加大对农业的支持力度。要强化粮食直补力度,强化良种补贴和农机具购置补贴力度。加大中央财政对粮食主产县和财政困难县的奖励补助力度,加大国有农场税费改革力度,加大农业综合支持和服务能力建设力度,要切实加强农田水利建设,逐步扩大小型农田水利补助专项资金规模,完善农田水利建设和管理机制。
六、加强耕地质量建设,实施新一轮沃土工程,按照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,继续推进生态建设,切实搞好退耕还林、天然林保护等重点生态工程,巩固生态建设成果。在巩固人畜饮水解困成果基础上,加快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。要加快农村能源建设步伐,在适宜地区积极推广沼气、太阳能等清洁能源技术。积极推进农业信息化建设,重点抓好农业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建设等工程。
七、提高农村劳动力素质,增强农民就业创业能力。培养造就有文化、懂技术、会经营的新型农民,是促进农民增收的根本之计。要确定单位,重点加大农民培训工作力度,提高农民的综合素质和职业技能,增强农民的就业能力。
八、加大扶贫开发力度,提高扶贫成效。继续坚持开发式扶贫的方针,因地制宜地实行整村推进的扶贫开发方式。扶贫资金的管理要更加“阳光”。对缺乏生存条件地区的贫困人口实行易地扶贫,对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建立救助制度,要探讨行之有效的扶贫到户贷款新形式。
九、深化农村综合改革,为农民稳定增收提供制度保障。
切实改进政府对农村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,建立一个与农村生产力水平相适应,与农村发展要求相协调,与农民承受能力相符合的农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体系。进一步深化以农村税费改革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综合改革,积极推进乡镇机构、农村义务教育和县乡财政体制改革。完善农村土地制度,加快土地征用制度改革。加快集体产权制度改革、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制度改革和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步伐。加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,建立防止农民负担反弹的长效机制。做好乡村债务核实和化解工作,坚决制止发生新的乡村债务。 (任启兴 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协主席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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