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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民主”“科学”两词语注解中国法制建设新气象
中国网 | 时间: 2007-03-13  | 文章来源: 新华网

新华网北京3月12日电(记者魏武、周婷玉、吴晶)物权法草案:上百次座谈会,若干次论证会,7次审议;劳动合同法草案:征集社会各方面意见近20万件;人大监督:收到群众来信15万多件次,接待来访7.5万多人次……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中列举的一组组数字,勾画了过去一年中国民主法治建设取得的新进展。

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11日向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作工作报告时说,一年来,常委会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,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了新的贡献。

“‘民主’与‘科学’这两个我们已经习惯多年的字眼,从未像今天这样给中国的法治建设带来如此深刻的变化。民主越来越进步,法制越来越健全,中国实现构建和谐社会的愿景就会离我们越来越近。”全国人大代表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一处副处长刘来平说,2006年中国立法事业所经历的点点滴滴,正是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之花在中国绽放的生动写照。

民主立法科学立法取得新进展

74岁的哈尔滨火车站退休职工崔盛春自从爱上“打听”街坊们的“烦心事”后,便再也没有闲下来过,“别看岁数这么大,我还真是经常认真了解社会上存在的问题,发现了就向人大代表反映。”

全国人大代表、哈尔滨市检察院反贪局局长孙桂华是崔盛春的“上线”。两会召开前,这位老人来到孙桂华所在单位,等候她回来,“我一定要等她回来,让她把我的建议带到北京,带到全国人大去。”

“为人民办实事,说实话,反映他们的疾苦,是人民对我的信任和重托,也是为我们国家的发展鼓与呼。”孙桂华说。

这次召开的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,共有近3000位代表像孙桂华这样,带着全国各地的民意来到中国民主政治的最高殿堂。代表们的不懈努力,使以“中国式民主”闻名世界的中国人大法治建设在过去一年中再次显露勃勃生机。

制定物权法13年的长跑被誉为“民主立法科学立法典范”,在这个过程中,全国人大常委会向社会全文公布了物权法草案,广泛征求各界群众的意见。“更多普通民众的声音被立法者吸纳,他们的声音经常成为中国立法工作的‘亮点’。”全国人大代表张继禹说。

刘来平代表说:“这种做法为人民群众参与立法提供了一个直接而便捷的渠道,使民主立法工作向社会最基础的层面延伸,让普通老百姓切身感受得到、参与得来。从征求意见的结果也能看出,人民群众参与的积极性非常高。”

2006年,全国人大常委会共审议了24件法律和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草案,其中14件已经通过,5件提请本次大会审议,向实现本届立法目标迈出坚实步伐。长期未能解决的一些立法难点得到妥善解决,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一批重要立法项目相继完成:监督法、企业破产法、修改后的义务教育法等法律颁布实施,物权法草案、企业所得税法草案提请本次大会审议。

全国政协委员、中国中医科学院医学实验中心主任李连达也表示:“这几年我国的民主法治建设进步明显,许多问题经政协委员提出提案后,都得到了各级政府的重视。”

代表委员们认为,立法者与群众之间的良性互动,是确保实现高质量立法的核心动力和基石,必将对中国的发展带来长久、深远和积极的影响。

来自广东的全国人大代表释明生表示,强调“开门立法”,使公众表达中的合理部分,能最终在法律中得以体现,将为法律的顺利实施消除潜在障碍,并提升公众的期盼和信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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